原创 国台办:司法文件针对极少数“台独新澳精准资料免费提供510期”顽固分子 不涉及广大台湾民众
中新网1月15日电 1月15日,国务院台办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近日,民进党当局再度抹黑污蔑大陆出台的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司法文件影响两岸交流,炒作台湾民众赴大陆有人身安全风险。对此有何评论?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表示,《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是针对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不断进行谋“独”挑衅采取的重大措施,是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安全福祉的应有之义和必要之举。对此,民进党当局一再歪曲抹黑,肆意散布谣言、恐吓民众,妄图借此阻挠破坏两岸交流、升高两岸对立,不得人心,不会得逞。
陈斌华指出,司法文件针对的是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台独”顽固分子,不涉及广大台湾民众。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台胞来大陆走走看看、参访交流,高高兴兴来、平平安安回,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让民进党当局的谣言不攻自破。希望广大台湾民众不要再被他们欺骗和裹挟。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今年8月,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行业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时,《行业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