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新澳精准资料免费提供网站有哪些
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题:证监会发文解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中新财经记者陈康亮
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消息称,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法律适用意见》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进行解释,一是明确投资者权益变动的刻度标准,针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涉及的“每增加或者减少5%”、“每增加或者减少1%”,明确为触及5%或1%的整数倍;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由上市公司就因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持股变动进行公告;三是新老划断,明确新规自发布起实施,新规施行后新发现的过去违规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执行。
证监会表示,《法律适用意见》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一方面,便于投资者理解,投资者只需关注自身的“静态”持股比例,无需考虑复杂的计算问题,将减少合规成本;另一方面,更能体现上市公司收购的预警意义,便于市场及时了解重要股东持股信息和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法律适用意见》实施相关工作。(完)
证券时报e公司讯,2023年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数据的“资产属性”。进入2024年,地方政府掀起了成立数据资产管理公司的热潮。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以国有企业、一年内成立、数据集团等关键词来检索,共有183家相关企业成立。地方政府的热情其来有自:一是政策的推动;二是入表后的数据能作为资产融资了。一些先动起来的地方政府,已经利用数据资产从当地城商行获得了融资。2023年以来,在财政收入紧张和土地出让金下滑的双重压力下,数据资产入表成为一个可以缓解压力的工具,一批“数据城投”——数据资产管理公司——也应时而生。
上述城投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准备先将国企数据、农业数据等导入数据资产管理公司。民企的数据相对来说比较敏感,对外的信任感也不是特别高,所以基本以政府能够影响到的公共资源数据为主。”
经济观察报在采访中发现,数据资产管理公司基本以省属和市属为主,区县一级相对较少。一位区县财政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数据资产入表要求很高,区县一级政府的信息化程度较低,需要进行系统接口和数据资源汇总。“我们曾经邀请专业人士来局里讲课,讲‘数据如何作为资产入表’,开始他们还能听懂,后面讲到如何进行数据确权、收集数据、如何接入各种接口,很多人就听不懂了,这么专业的事情,对管理部门来说还是很大的考验。”上述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