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儿童被游乐荡椅砸中,历史开奖记录责任谁来担?
儿童在小区内的游乐设施上玩耍时发生安全事故,涉事各方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引发对游乐设施安全问题的关注。
案件发生在上海某小区的一处游乐场地,场地中放置着滑梯、荡椅等游乐设施。事发时,小樱(化名)和同伴正在其中的一个荡椅上玩耍。两人并排站立在荡椅的脚踏板处,并将荡椅荡得很高。突然,小樱从荡椅上跌落,被荡椅底部击中头部并卡在地面与荡椅之间。因重度颅脑损伤,小樱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小樱家长将游乐设备公司、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荡椅在安装时存在重大安全缺陷,是导致小樱死亡的主要原因;家长疏于监管,应承担这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游乐设备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调查发现,涉案荡椅的底部和地面之间距离只有94毫米,远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400毫米;相关规定要求类似荡椅类设备单侧摇摆幅度不可超过45度,但涉案荡椅的摇摆幅度并不受限。
法院认为,游乐设备公司是该荡椅的销售商和安装商,荡椅未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存在重大安全缺陷,是致使小樱死亡的主要原因,游乐设备公司理应对此承担责任。同时,小樱与同伴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樱的家长在事发时未能尽到合理且必要的看护和监管职责,与小樱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各方的过错程度、对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力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由游乐设备公司对小樱家长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赔偿责任,小樱家长自担40%的责任。而居委会、物业和街道等主体,在本次事故中并不存在过错,因此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卢颖表示,游乐设备的生产与安装应严格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儿童玩耍时家长应肩负起监管责任,履行注意义务,谨防此类伤害事件的发生。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俄乌冲突发生以来,一些西方国家不断向乌克兰提供军火弹药,最近却发现制造弹药所需的关键材料——钨已严重不足。
《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保持文明观赏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文明拍摄、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鸥粮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人们文明观赏;明确观赏红嘴鸥的3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旨在不干涉红嘴鸥的自然生活,构建人人爱鸥、人人护鸥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新创设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中新经纬APP)
今年8月,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行业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时,《行业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