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被金牛网金牛版胁迫从事诈骗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近日,演员王星在泰缅边境失联,被迫接受诈骗培训引发关注。电信诈骗又一次成为热议话题。有网友称,生命权高于一切,被迫从事电信诈骗不应接受刑事处罚。国是直通车就这个问题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辩护律师付建。他认为,如嫌疑人在诈骗犯罪过程中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起到次要作用,根据其行为性质与犯罪情节可能会被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他表示,生命权高于一切的说法是片面的,如果侵害行为构成犯罪或是伤害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嫌疑人仍然要受到法律制裁。然而,被胁迫的人在面临生命危险时不得已实施犯罪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情节。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见,由于“商转公”过程相对复杂且牵涉购房者、银行、公积金三方面的利益关系,目前允许“商转公”的城市并不多,即使在允许的城市也有不少限制,真正申请成功的购房者占比不高。
会议指出,要清醒看到,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
“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