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黄大仙救世鹏新一审被控受贿8.22亿余元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鹏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李鹏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2023年12月,官方通报其接受审查调查;去年6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李鹏新被指“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等。(完)
15。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加强重大风险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依托信息技术创新风险研判和风险防控手段,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完善金融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工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不断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2012年1月,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放宽准入,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抓紧完善发行、退市和分红制度,加强股市监管,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
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提出加强金融监管、推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证券和保险市场、加强宏观调控等原有议题,同时,增加了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强调外汇储备管理、发展债券市场等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