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修改监察法 授今日特马结果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
中新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 谢雁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修改监察法,授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措施。一是增加强制到案措施。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强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调查。解决监察实践中存在的部分被调查人经通知不到案的问题,增强监察执法权威性。
二是增加责令候查措施。解决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缺乏相应监督管理措施的问题,同时减少留置措施适用,彰显监察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监察对象和相关人员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三是增加管护措施。规定监察机关对自动投案或者交代有关问题的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进行管护,以保障办案安全。
此次修法还完善监察程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说,在现行留置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经国家监委批准或决定,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留置期限,省级以上监察机关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可以重新计算一次留置期限;同时配套完善新增三项监察强制措施的时限、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相关措施严格规范行使,并赋予有关人员申请变更监察强制措施的权利。
据悉,现行监察法于2018年审议通过,作为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反腐败国家立法,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发挥了重要作用。(完)
“台湾民意基金会”今日(6月18日)公布最新民调,台湾地区领导人赖清德声望为48.2%,相较上个月重挫 9.8 个百分点。该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表示,在台湾,一个百分点代表 19.5 万人,10 个百分点代表近 200 万人,上任不到一个月,流失近200万人支持,是一个严重的警讯。
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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