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商务部:取消外商新澳精准资料免费提供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
中新网1月9日电 商务部9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会上透露,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
记者问:近期,商务部会同国家外汇局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外商投资性公司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何亚东称,近年来,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规模持续增长,部分外资企业在商务部举办的外资圆桌会议上提出,希望取消通过境内贷款解决再投资部分资金需求的相关限制。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总部型机构,商务部、国家外汇局决定废止2011年发布的通知,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的限制。外商投资性公司如有融资需求,可根据《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申请办理。
外资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遇到任何困难问题,欢迎向各级外资专班反映,或通过“外资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系统直接向商务部反映。商务部将努力协调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为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7。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鼓励优势企业在中亚国家建设海外仓,构建多仓联动跨境集运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边境贸易商贸中心和商品市场夯实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基础,按程序申请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集聚供应链管理、贸易中间商等功能性企业,探索开展离岸贸易,培育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中转集拼和国际分拨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两头在外”的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业务。建立“一次检测、一次运输、一体化作业”整车保税仓储“三个一”监管模式。整合中亚粮食、棉花等优势农产品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加工、棉纺企业做好粮食、棉花进口业务。
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关发布”20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约五年举办一次。1997年11月,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的通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批准设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对金融机构党的组织实行垂直领导。定向发行特别国债,为国有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2700亿元;设立信达、华融、长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