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将于今年4月1日新澳2024年精准资料起施行
中新网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朱晓颖 钟升)22日,《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22日下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强调个人、组织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或者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
王万军介绍,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不得对用户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完)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了金融工作要把握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的四项原则。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要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下称《规定》)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定》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规定》在裁量基准部分将土地类型作为大部分违法行为的主要量化指标,划分了建设用地、农用地(非耕地)或未利用地、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4种类型。对违法用地涉及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罚款标准明显高于建设用地、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如园地、农村道路等)和未利用地(如滩涂、沼泽地等)。
严跃进认为, 此次政策明确,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这进一步说明接下来在融资工作中,会严管“挑三拣四”、“挑肥拣瘦”等操作,确保各金融机构积极有序、一碗水端平地提供各类融资,支持各类房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