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终审2024新奥资料免费精准051败诉!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被判侵犯爱尔眼科医院名誉权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太原爱尔眼科医院诉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艾芬上诉,维持原判。
据媒体公开报道,艾芬是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2020年5月,艾芬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接受右眼白内障手术,术后五个月出现右眼视网膜脱落。同年12月31日发文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存在不规范的诊疗行为,导致其在白内障手术后出现视网膜脱落,右眼近乎失明,并开始了长期维权。在社交平台,她不断爆料发声,内容不仅涉及自己,还包括其他曾在爱尔眼科就医的患者诉求。
一审判决书显示,原告认为,自2021年3月23日起,被告未经核实,便通过其微博账号“急诊向日葵艾芬”,持续发布关于太原爱尔眼科医院与患者小胡的医疗纠纷的不实言论多达二十余条,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被告认为,原告偷换了法律概念和法律常识,原告“因个人纠纷、故意贬低原告”、因被告的言论“全国各地不了解事情的民众的激愤之情”等主张与事实不符。本案中被告发布的涉及爱尔眼科的相关言论,对于内容来源的可信度充分尽到了合理的核实义务,没有捏造歪曲事实的行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艾芬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微博加V认证用户,对于发布微博及转发微博的内容负有审慎审查义务,对发布的微博内容可能产生的后果也应当具有一定的预见。艾芬数次发布的案涉微博中,包含“太原爱尔眼科医院摘除患者眼球”的内容已被生效裁判文书认定不属实,又被一定数量的网友查看、评论、转发,部分网友的评论内容已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艾芬发布的案涉微博内容构成对太原爱尔眼科医院名誉权利的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在微博账号连续30天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艾芬不服,随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艾芬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上游新闻)
二、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经过及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包含图片、影像等资料的事故档案,并于2024年4月23日前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和警示教育视频资料上传至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
另据媒体报道,兰州市兰亭书馨幼儿园工作人员张萍称,出现不适症状的共有27人,“都是今年刚入园的孩子,里面还有新生。到医院就医的有4个孩子,有10个孩子吐了几口,症状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