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深港加快探2024新澳彩资料免费资料大全索私募通机制
“前海金融30条”为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注入新活力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徐美 实习生 胡清文
外资私募渣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完成登记备案、“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并已核发《金融许可证》、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正式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自2月23日《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简称“前海金融30条”)出台以来,深港私募通机制正有序探索,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扩大步伐加快,资金要素跨境自由流动成效显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注入新活力,实现新突破。
渣打私募落子前海,推动构建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前海金融30条”提到,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跨境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有序探索深港私募通机制,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深港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合作区联动发展。3月17日,渣打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渣打私募”)完成登记备案,成为今年以来第二家成功登记的外资私募。
据悉,渣打私募由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2022年2月,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中国”)与深圳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在深圳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跨境金融、资金托管、生态建设展开深入合作以携手共建大湾区中小科创企业孵化生态系统。同年7月,渣打私募落地深圳前海。
渣打银行大湾区行政总裁林远栋当时表示,粤港澳三地的科创企业数量庞大且高度集中,它们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其将与深圳天使母基金一起,依托大湾区独特的区位优势,推动构建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支持更多中小型科创企业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标杆企业。
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前海开业,以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
3月底,深圳银保监局公告批复同意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并核发《金融许可证》。根据公告,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营运资金为3亿元人民币,可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作为港资银行,大新银行于2004年注册成立深圳分行,此后经主管部门批准,将原有深圳分行改制为独资法人银行。2008年8月,大新银行在深圳成立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在内地的全资法人银行。去年6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大新银行利用“允许外国银行在华同时设立子行和分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在已有法人子行基础上,将在前海筹建深圳分行,也成为全国首家获批筹建的“双牌照”的境外银行。
“前海金融30条”提到,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强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其中,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
深圳中行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跨境人民币进口贸易结算更便利
近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中行”)成功为两家企业办理首批境外购汇业务,该业务是“前海金融30条”新政下落地的首批境外购汇业务,也是十年以来跨境人民币进口贸易结算的重大突破。一方面便利企业通过人民币计价开展货物贸易,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个汇率,锁定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降低财务成本。
据了解,深圳中行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的指导下,以“前海金融30条”政策为指引,结合前海合作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实际,深度调研企业需求,在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深化深港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力金融业对外开放、支持特色金融产业等方面创新突破、先行先试。
接下来,深圳中行将继续发挥跨境金融服务优势,抢抓前海深化改革机遇,在金融创新上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支持“前海金融30条”创新举措落地实施,助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发展,为服务“双区”建设贡献金融力量。
比如,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3月初印发的《关于印发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优化完善房屋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增加多种不计容建筑面积情形,包括公共开放空间的交通附属设施;既有房屋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支持商业服务业建筑按层集中设置不超过该层水平投影面积5%的公共半开敞空间,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在崔光灿看来,把公摊面积计入建筑面积的计价方式,总体是有利于开发销售方。但目前我国住房供需关系已发生重大变化,住房销售中购房人的权益应该得到更多的保障,如果要改变为按套内面积计价的话,具备一定合理性。目前,“改变计价模式”在法律层面已不存在障碍,但在实践中,仍需开发企业等多方配合。
长期以来,我国商品房销售中普遍附加公摊面积。有统计显示,我国目前商品住房公摊面积普遍在20%~30%左右。对于一二线城市购房者而言,二三成的公摊面积意味着动辄百万元的支出。与此同时,由于计算方式不透明、少数开发商“暗箱操作”、产权和收益权不统一,也让公摊面积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多年饱受诟病的话题。